企业高质量发展是推动产业升级、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的关键所在。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研创园推出新入库企业奖励、纳统增量企业奖励、高端人才引进与培养奖励和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奖励四项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
01新入库企业奖励
➢适用企业:规模以上新入库企业;
➢奖励内容:最高9个月房屋租金奖励,或选择共享工位、公寓、酒店奖励;
➢对于园区规模以上新入库的企业,园区将给予相关奖励政策。与园区自持载体、外租载体、国资委托管理的载体直接签订租赁协议的企业,最高可获得9个月房屋租金奖励,奖励面积最高2000平方米,其余新入库企业可选择园区共享工位、公寓、酒店任意一种方式作为奖励。
02纳统增量企业奖励
➢适用企业:已纳入规上统计且营收/产值增长的企业;
➢奖励内容:最高6个月房屋租金奖励,或选择共享工位、公寓、酒店奖励;
➢企业需满足条件:全年营收/产值增速不低于园区各行业规上企业平均水平,平均增速标准以国家联网直报定报统计结果为准。按全年营收/产值增量梯度进行奖励。
➢对已纳入规上统计且营收或产值增长的企业,企业全年增速不低于园区各行业规上企业平均水平,平均增速标准以国家联网直报定报统计结果为准。与园区自持载体、外租载体、国资委托管理的载体直接签订租赁协议的企业,最高获得6个月的房屋租金奖励,奖励面积最高2000平方米,其余纳统增量企业可选择园区共享工位、公寓、酒店任意一项作为奖励政策。
03高端人才引进与培养奖励
➢在园区依法申报国家级海外人才,且与园区自持载体、外租载体、国资委托管理的载体直接签订租赁协议的企业,每自主引进且有效申报1名国家级海外人才,给予所在企业3个月房屋租金奖励,当年成功入选再给予所在企业3个月房屋租金奖励,每名最高可给予房屋租金奖励面积为300平方米,其余申报企业可选择园区公寓、酒店任意一项作为奖励政策。
04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奖励
➢适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含新申报、复审、区外迁入);➢奖励内容:与园区直接签订租房协议的,新申报/复审成功:6个月租金奖励(200㎡内),区外迁入并新申报成功:12个月租金奖励(200㎡内),其他企业可选择公寓、酒店奖励;➢对在园区依法参加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并成功认定的企业,园区将给予相关奖励政策:与园区自持载体、外租载体、国资委托管理的载体直接签订租赁协议的企业中,对园区新申报或复审成功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6个月房屋租金奖励,企业奖励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对自江北新区外迁入,并于当年新申报成功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2个月房屋租金奖励,企业奖励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其余申报企业可选择园区公寓、酒店任意一项奖励政策。
本次发布的四项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从新企业培育到存量企业跃升,从人才引育到创新驱动,全面覆盖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素。新入库企业奖励为企业注入发展动力,纳统增量企业奖励助力规模企业跨越发展台阶,高端人才专项激励构建智力支撑体系,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奖励则点燃科技突破引擎。
未来,研创园将持续优化政策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园区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