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
负责内部行政、建章立制工作;负责党建、群团、统战、工会、妇联、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干部人事、薪酬劳资、人员招聘、培训、考核、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宣传、文秘、信息、信访、接待、保密工作;负责后勤、会议、机要、印章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作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二)财务金融部
负责财务核算、预决算工作;负责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投融资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建设项目招投标、造价、工程预决算以及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税收管理工作;负责内审、法务等工作。
(三)规划土地部
参与做好城市总体发展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城市设计的研究与编制工作;负责园区开发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设计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开发建设项目的土地报批协调及项目前期工作。
(四)工程建设部
负责做好园区内企业在建项目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园区园林绿化管养及园区景观绿化工作;负责园区市容保洁工作;负责园区房建项目及安装、管理工作。
(五)投资促进和科技创新部
负责园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负责内资、外资项目统计工作;负责入园人才服务、人才安居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符合园区发展实际的产业规划及有关优惠政策、办法和激励措施等工作;负责园区科技创新、科技服务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园区人才培育工作;负责高企申报、项目申报、新型研发机构的招引备案工作;负责推进园区产学研合作工作。
(六)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部
牵头做好园区经济数据的统计工作;牵头做好园区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入园企业政策兑现,人才公寓兑现管理,企业入驻、考核、续租、退租工作;负责产业发展项目申报,产业创新活动组织;负责协同入园企业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方面监督及服务工作;负责园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搭建、运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园区资产及物业管理工作。
(七)安全环保和城市更新部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建立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开展和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对接街道做好环保和水务工作;负责编制园区城市更新工作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城市更新项目的土地和建筑物信息核查及权属认定;负责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组织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与监督;负责对接街道、征收管理中心等单位做好园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协调、配合工作。